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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信息)大庆市政府采购中心关于大庆市萨尔图区国家税务局电梯采购招标公告


编辑:2021-11-24 17:54:43

大庆市政府采购中心关于大庆市萨尔图区国家税务局电梯采购招标公告

黑龙江省大庆市政府采购中心对大庆市萨尔图区国家税务局电梯采购项目进行采购,本项目面向各类型企业进行采购,欢迎有能力的国内供应商报名参加。

一、项目编号:DZC20171808

二、项目名称:大庆市萨尔图区国家税务局电梯采购

 三、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本项目要求以电子标书参与投标,不接受纸质投标文件(除《原件(样品)检验登记表》要求提供的资料外),否则投标无效。具体报名及制作文件的步骤请参考http://www.dqgpc.gov.cn/infodetail.do?id=464

咨询电话:0459-6375655

四、技术需求及数量:大庆市萨尔图区国家税务局电梯采购,本项目共分1个标段,预算:390,000.00元,参与投标供应商投标报价超出预算的投标无效。详细需求见大庆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http://www.dqgpc.gov.cn/)《招标公告》。

五、供应商资格条件:除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有关供应商申请取得政府采购资格的相关条件外,还应符合下述资格条件:

1、(1)本项目对生产经营厂家参与投标的要求:

提供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从事客梯产品生产经营在十年(含十年,以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成立日期为准)以上的企业。

   (2)本项目对经销商参与投标的要求:

提供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从事相关经营在一年以上的企业法人)。

参与本项目投标的经销商所投产品的生产经营厂家需满足本项目对生产经营厂家的要求即:该电梯生产经营厂家从事客梯产品生产经营在十年(含十年,以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成立日期为准)以上的企业,并同时提供所投产品电梯生产经营厂家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内页并加盖该生产经营厂家公章。

2、提供参与本项目投标供应商有效的税务登记证。

3、生产厂家参与本项目投标的需提供有效的国家技术质量监督部门颁发的乘客电梯无机房客梯A级特种设备制造许可证;经销商参与本项目投标的需提供所投产品生产厂家有效的国家技术质量监督部门颁发的乘客电梯无机房客梯A级特种设备制造许可证并加盖该生产厂家公章。

4、参与本项目投标的供应商需提供有效的国家技术质量监督部门颁发的特种设备安装改造维修许可证(资质等级为C级以上含C级)。

5、投标供应商提供同型号整机产品的型式试验报告。

6、开标现场,所投电梯产品必须满足3个及以上厂家,否则,该项目废标。

7、本项目建议现场勘查:

建议参与本项目投标供应商开标前与采购单位联系进行现场勘察,了解工程具体位置现场情况,如供应商不进行现场勘察,造成对现场情况及工程内容理解错误,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联系人:张传贵     联系电话:13059073000

8、提供参与本项目投标供应商的检察机关出具的无行贿记录证明。

9、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六、本项目对所投电梯产品执行政府采购扶持中小企业的相关政策。详见《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

参与本项目供应商如属于小、微企业,则须提供“小微企业声明函”,格式详见招标文件第七部分。

(1)根据相关政策,参与本项目供应商为小型或微型企业的,且所投电梯产品为参与本项目供应商制造的货物,则对所投电梯产品的价格给予6%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参与本项目供应商需提供本企业的小微企业声明函(须按规定格式填写声明函一)。

(2)根据相关政策,参与本项目供应商为小型或微型企业的,且所投电梯产品为其他小型或微型企业制造的货物,则对所投电梯产品的价格给予6%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供应商需提供本企业的小微企业声明函(按规定格式填写声明函一),同时提供所投电梯产品生产厂家出具的小微企业声明函(须按规定格式填写声明函二)。

注:以上“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是指开标现场,依据供应商所投电梯产品投标报价进行6%的扣除。

六、报名须知

1、报名时间:公告之日起至2017年12月1日0时0分截止。

注:请参与本项目投标的供应商在2017年12月1日0时0分前自助报名并下载招标文件,逾期则无法报名和下载招标文件,由此造成的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2、该项目采取供应商网上自助报名方式。

在大庆市政府采购网或黑龙江省政府采购网注册的供应商且供应商注册信息审核状态达到“有效”或“入库”或“合格”状态,可网上自助报名。未注册的供应商请注册后,按照网站中“办事指南”中的说明网上自助报名。

3、咨询电话:0459- 4671907(刘丹)

七、申请退出投标程序及注意事项:

1、报名参与本项目投标的供应商应严格遵守《诚信竞争承诺书》,如果供应商报名投标或下载招标文件后因自身原因需要退出投标,必须在投标截止时间72小时前,在大庆市电子政府采购交易管理平台提出退标申请,并说明合理退标理由。否则,计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一次。

供应商报名后无故未参与竞争或未按规定程序申请退出竞争的,将被计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12个月内:供应商被计入不良行为记录1次的,我中心将限制其1个月内报名参与大庆市政府采购竞争;供应商被计入不良行为记录累计2次的,我中心将限制其3个月内报名参与大庆市政府采购竞争;供应商被计入不良行为记录累计3次的,我中心将限制其6个月内报名参与大庆市政府采购竞争。同时1年内不能被推荐为诚信供应商。

退出竞争事宜联系人:刘 丹     联系电话: 0459-4671907

2、通过大庆市电子政府采购交易管理平台提出退标申请,并经我中心受理备案的,可在大庆市电子政府采购交易管理平台办理退还保证金事宜。

3、未按规定程序申请退出投标的,无权向大庆市政府采购中心申请退还投标保证金。

4、未按规定程序申请退出投标的,我中心将视情况作出相应处理。

5、已经在大庆市电子政府采购交易管理平台提出退出申请的供应商或擅自不参加本项目投标的供应商,不得再参与该项目后期的采购活动。

八、投标保证金:

(具体交纳方式见http://www.dqgpc.gov.cn/infodetail.do?id=1117

1、参与本项目的投标方,须按相关规定向大庆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账户预交投标保证金:4,000.00元,投标保证金必须由参与本项目投标的投标方以本单位对公账户名义,且以转帐方式交纳,不接受企业或个人以现金方式交纳投标保证金(包括直接将现金存到大庆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账户上的行为),不得以其他单位或以个人名义代交。投标保证金缴纳证明须扫描上传到大庆市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平台投标文件中,否则,投标无效。

2、以担保保函方式提交投标保证金的,应提交经财政部认定的中国投资担保有限公司或经黑龙江省财政厅认定的黑龙江省鑫正担保集团有限公司或大庆市财政局认定的大庆市工商业担保有限公司、大庆市国盛融资担保有限公司出具的投标保函,或本单位对公账户开户银行出具的投标保函。投标保函应按招标文件中规定的“政府采购投标保函”样式出具,不按招标文件规定的“政府采购投标保函”样式出具的投标保函,大庆市政府采购中心不予接受。同时应将投标保函原件带到开标现场,并提供投标保函复印件一份,否则投标无效。

对投标担保保函咨询请与中国投资担保有限公司、黑龙江省鑫正担保集团有限公司、大庆市工商业担保有限公司、大庆市国盛融资担保有限公司联系,联系电话:

中国投资担保有限公司:010-88822574  

黑龙江省鑫正担保集团有限公司:0451-87193058/87193059

大庆市工商业担保有限公司:0459-6621159

大庆市国盛融资担保有限公司:0459-6286075

3、大庆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账户信息:

户  名:大庆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开户银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大庆市直支行

账号:23050166930000000031

行号:105265000553

注:填写汇款单时,需要标注平台给予的订单编码,只需填写编码号,无需填写文字内容,否则投标无效。款项须转账到户后,方可报名。

4、投标保证金不允许窜项目使用,交纳其他项目的保证金不能用作本项目。

5、使用保证金年卡的供应商须将保证金年卡扫描上传到大庆市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平台投标文件中,保证扫描内容清晰可查,否则投标无效。建议参与政府采购活动频率高的供应商办理保证金年卡,年卡可在投标(履约)保证金上限内重复使用,超出部分补差即可。保证金年卡可同时用作投标和履约保证金。

6、中标方的投标保证金可转为履约保证金(多退少补)。

7、投标保证金的退还:投标保证金一律采取转账方式无息退还至原汇款账户。未中标供应商请在中标通知书(中标公告)发出后主动在大庆市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平台提出保证金退还申请。退款申请详细内容:未成交供应商全称、开户行、账号、金额、项目编号、联系人、联系电话。否则,投标保证金滞留的责任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8、办理交纳或退还保证金事宜,如有疑问请与我中心办公室财务人员联系。

电话:0459—4671759,传真:0459-6370158。

9、发生下列情况之一,投标保证金将不予退还:

⑴投标开始后在投标有效期间,供应商撤回其投标资料。

⑵中标方不按本文件及成交通知书规定签订合同协议。

⑶将中标项目转让给他人,或者在投标文件中未说明,且未经大庆市政府采购中心同意,将中标项目分包给他人的。

⑷拒绝履行合同义务的。

九、招标文件售价:免费。

十、预计投标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2017年12月14日10时,具体时间以招标文件为准。

十一、注意事项:

1、报名后请主动到大庆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http://www.dqgpc.gov.cn/)《招标公告》栏下载招标文件及后续发布的与本项目相关的各类文件(如:预备会纪要、变更通知、有关问题答复、质疑答复等相关文件)。

注:在大庆市政府采购网或黑龙江省政府采购网注册的供应商且供应商注册信息审核状态达到“有效”或“入库”或“合格”状态,可网上自助报名。自助报名须办理数字证书,未办理数字证书的请查看www.dqgpc.gov.cn《办事指南》栏目——数字证书申请表,咨询电话0459-6046136。供应商必须先报名,之后才可以下载招标文件。

关于下载招标文件及相关文件事宜,采购中心不另行通知,均以发布的文件为准。由于供应商未及时下载与本项目相关的各类文件而影响供应商正常参与投标以及产生的其他问题和后果的,责任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2、参标供应商应详细阅读本公告,符合条件即可报名参与。本项目要求的供应商资格证明文件报名时不需提供,参标供应商将所有资格证明文件提供到开标会上,由评标委员会审查,经评审不符合条件者投标无效。

3、未在大庆市政府采购网或黑龙江政府采购网注册的供应商,无法网上报名。未在大庆市政府采购网或黑龙江省政府采购网进行供应商注册的企业,请到www.hljcg.gov.cn,点击进入“大庆”登记注册。

4、项目报名截止时未在大庆市政府采购网或黑龙江政府采购网注册的供应商,本项目报名无效;在开标前供应商注册信息审核状态未达到“有效”或“入库”或“合格”状态,则投标无效。

未通过黑龙江省政府采购网注册审查的供应商,请联系政府采购网所属地的采购管理办公室。大庆市政府采购管理办公室供应商入网审核咨询电话: 0459-4671886/4671883。具体要求请查阅http://www.dqgpc.gov.cn/《办事指南》栏目——供应商入大庆市政府采购网审核流程。

5、本项目开标过程全程音视频监控,如参与本项目投标企业或个人对开标过程有疑义,可以书面形式提出,由政府采购监督部门视情况调阅监控录像进行审查。因此,所有参与本项目投标企业和个人不得对开标过程进行录音、录像、摄影,或者通过发送邮件、博客、微博客等方式传播开标过程,一经发现,投标无效,造成损失和影响的,将追究法律责任(经允许的除外)。

6、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集中采购机构:大庆市政府采购中心

集中采购机构地址:大庆市萨尔图区东风新村纬二路2号(大庆市行政服务中心三楼)

网    址:http://www.dqgpc.gov.cn/

集中采购机构联系人:刘 丹

集中采购机构联系电话:0459-4671907

采购单位:大庆市萨尔图区国家税务局

采购单位地址:大庆市萨尔图区卡尔加里路19号

采购单位联系人:张传贵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13059073000

邮    编:163311

日期:2017年11月23日

 

项目需求

 

萨尔图区国税局办公楼电梯技术和使用要求

货物需求一览表

1、主要技术规格表

序号

项目名称

技术规格

单位

数量

备注

1

1#乘客电梯

1.额定载重:630Kg  2.站数:6层6站        

3.提升高度:17.5 M  4.速度:1.0M/S

5.井道:宽1.8M深1.8M       

6.顶层高度:5800mm

1

无机房电梯

一、            电梯技术规格

1、乘客电梯主要规格表

1.l 电梯驱动方式:采用交流变频变压调速(VVVF),变频器矢量控制。

*1.2 曳引方式:采用永磁同步无齿曳引机。

1.3 通讯方式:总线或串行通讯。

1.4控制方式:32位微机控制。

1.5运行方式:1#电梯单控。

*1.6门机系统:交流变压变频(VVVF)齿带传动门机。

1.7底坑深度:电梯底坑为1400 mm

1.8开门尺寸:厅门宽800mm×深2100mm

1.9 操纵盘:发纹不锈钢操纵盘

1.10 外召唤盒:发纹不锈钢

1.11轿厢高度:电梯吊顶后净高度不小于2400mm

1.12通风设备:两侧或单侧轴流式风扇

1.13 主服务楼层:1/F

1.14 电源:动力380V,50HZ;照明220V,50HZ

1.15 安装单位提供井道照明

*1.16 其余参见电梯技术规格表

3、电梯开门方式:中分自动门

4、电梯机房位置:无机房电梯

5、电梯装饰

5.1各层均为标准小门套

5.2电梯各层厅门、轿壁、轿门为发纹不锈钢。

5.3电梯轿厢后壁为半高镜

5.4 扶手:电梯轿厢后壁为单侧扶手

5.5 PVC地坪

6、电梯功能要求及性能指标

功能除满足国标GB7588-2003要求外,还应具有如下功能:

6.1  防超载装置,备声响及灯号警示

6.2  紧急轿厢照明

6.3  内部通话系统

6.4  轿厢照明/ 风扇自动关闭

6.5  消防员紧急操作

6.6  自动不停站通过,配备满载直驶指示灯

6.7  轿厢报站钟

6.8  火警紧急返回

*6.9  门光幕安全触板双保护

6.10 轿厢误指令自动******

6.11 轿厢反向指令******

6.12 满员直达

6.13 司机服务

6.14 主楼层待机

*6.15 停电应急停靠

6.16 复电后自动平层

6.17 安全停层

6.18 梯门负载检测器

6.19 梯门感应器自诊断

6.20 自动开门时间调节

6.21 自动开门速度控制

6.22 强制关门

*6.23 监控视频电缆

上述电梯功能应为产品样本中的标配或选配功能。无论是标配还是选配功能,其价格应含在设备报价中。样本中如果缺少某些功能,将视其偏离程度,降低对该电梯品牌的评价。

*7、为保证电梯的品质,电梯以下重要部件应保证为同品牌进口部件。投标文件中列出同品牌进口部件,及配套产品清单。(附曾经进口的产品海关报关单复印件并加盖生产厂家公章)

同品牌进口部件如下:

7.1   控制柜整柜(同品牌进口部件)

7.2   曳引机整机(同品牌进口部件或同品牌进口组装部件)

7.3   门机整机  (同品牌进口部件)

7.4   安全钳    (同品牌进口部件)

7.5   限速器    (同品牌进口部件)

*8、投标供应商所投部件为进口部件的,采购单位在货物到货后进行验收时,按照投标供应商所投的进口部件清单进行验收。投标供应商要提供针对本项目的商检证明(原件)、原产地证明(原件)及能证明该产品为进口部件的一切资料、手续及相关文件,否则,该部件不被认定为进口部件,投标供应商要承担违约责任及一切后果,还要给予采购单位合同额两倍的赔偿。

三、设备的安装、验收和售后服务

1、安装调试

  1.1  本工程属大包工程,投标方负责设备的运输费、关税、保险费、安装、调试,安装调试所需费用包括现场用临时工程、脚手架、吊装等费用均由投标方负责。

 *1.2投标方投标时须提供安装队伍技术监督部门核发的安装人员资质,安装单位必须具有国家技术质量监督部门颁发电梯安装资质C 级以上(含C 级)。

  1.3设备合同签订前,由投标方工程师到现场进行勘察设计,复核土建尺寸;设备到货后,投标方工程师及安装队在接到用户通知后现场进行安装调试。

  1.4安装调试所需的设备、工具、材料等相关费用由投标方承担。

  1.5安装工期要求:每批次设备到货30天安装调试完成并达到正常使用。

     2、验收

   2.1验收标准:验收按照中国现行标准及合同约定进行。

   2.2验收方式:

2.2.1开工及现场验收由买卖双方联合进行。卖方负责通过当地技术监督部门的验收申请工作,首次检查验收费用由卖方负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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