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2021-11-24 17:50:05
10月 30 日消息,无锡市出台《无锡市既有住宅增设电梯财政补贴实施细则》,对 2000 年以前建成的既有住宅(商品房除外)经审批增设电梯的建设者,给予财政资金补贴。补贴标准为:住宅楼为七层及七层以上的补贴 10 万元/台、六层的 9 万元/台、五层的 8 万元/台、四层的 7 万元/台。补贴资金由市、区按现行财政体制分担。根据规定, 增设电梯的相关费用采取先建后补的原则,需建设者先行出资完成增设电梯,再根据相关政策标准申请补贴。